劳动法·小案例·“企业因疫情管控停产停工,是否应当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企业因疫情管控停产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当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 ,需分情况支付工资,若未与员工达成延迟发放协议则不可擅自延迟发放停产停工期间工资 。
您好,疫情期间不可以不发工资 ,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 ,企业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应按照当地标准发放生活费。
疫情期间工资延迟发放的行为是不违法的,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 ,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此外 ,企业还可以停工停产,安排员工待岗,并与员工协商一致签署待岗协议。
如果原本的工资发放日刚好在五一假期(5月1日-5月5日) ,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发放工资。

若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对于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应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劳动报酬。这里的正常劳动指的是一般工作时间内的劳动 。对于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即因自身原因未参与工作,应参照国家相关政策进行处理,通常可能包括支付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津贴或等待岗补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案例分析 基本案情:华雄于2013年6月17日入职空阮技术公司 ,劳动合同约定每月10日左右支付上个自然月工资 。

上海疫情防控,企业不能以停工停产为由辞退员工?
疫情防控导致的停工停产不符合法定辞退条件:虽然停工停产属于经营情况重大变化,但此类变化是暂时性的,劳动合同仅在停工期间无法履行 ,复工复产后仍可继续履行。因此,未达到“劳动合同永久不能履行”的法定标准,企业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是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的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 、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
上海疫情期间单位可以辞退员工。经单位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的 ,或者单位单方面与员工解约的,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员工如果没有重大过错的,则单位在此期间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 、缩短工时等方式来尽量稳定工作岗位,做到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疫情影响下工程项目面临的种种问题,上海法院怎么说?
上海法院及相关政府部门针对疫情影响下工程项目面临的问题 ,主要从工期顺延、费用分担、合同结算等方面给出了指导意见和处理原则 。具体如下:工期顺延因疫情导致停工的,一般可顺延工期:上海法院认为,疫情以及疫情防控措施通常属于不可抗力。
北京市针对疫情影响下工程项目面临的问题 ,主要通过法院判例指引和政府部门文件进行规范,重点涉及工期顺延、费用分担 、合同结算及PPP项目影响等方面,具体规定如下:工期顺延与停工损失分担工期顺延认定:因疫情导致工地停工或人员、材料无法按时到场 ,属于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情形,承包方可主张工期顺延。
沟通协调:四中院向成都法院详细说明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的特殊性,争取优先处理 。
而在疫情的影响下 ,传统产业政策、经济环境发生了两个变化,一方面疫情影响地方经济的情况下,政府对本地产业经济的诉求更加迫切;另一方面 ,央行在向实体经济释放流动性的同时反复强调“房住不炒 ”的总基调,给房地产宏观政策并未带来完全松绑的预期。